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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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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制度环境视角,本文利用 2006—2019 年中国 30 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与分位数回归方法,考察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具有抑制作用。具体而言,收入不平等仅在75分位对绿色创新产生显著影响,在其他分位点上其估计系数均不显著。此外,相较于绿色工艺创新,收入不平等对绿色产品创新的负向冲击更为强烈。市场制度、环境规制制度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均能缓解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负面效应。更为显著的是,在中国中西部地区,制度环境能够有效缓解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抑制作用,而这一缓解效应在东部地区并不显著。
高质量经济发展需要以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为根本驱动力,其核心在于激发经济活力、绿色创新能力与竞争力,使之成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新引擎。然而,环境外部性、知识溢出与技术路径依赖会导致气候与环境领域出现市场失灵,使得私人部门开展清洁技术创新和能效提升的利润激励不足。
经济快速发展会引发收入不平等问题,这一议题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催生了一系列阻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问题。这一现象在中国尤为突出,我国收入差距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较高水平,基尼系数长期高于 0.4 的警戒线。根据中等收入陷阱理论,严重的两极分化会导致国家资源快速垄断,大部分社会财富被既得利益集团掌控,进而造成国内市场萎缩、技术停滞与经济增长乏力。在此背景下,分析并识别收入不平等与绿色创新之间的关联,对于中国规避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共同富裕与绿色转型协同发展至关重要。
收入不平等与创新之间的因果关系早已受到学界长期关注。相关研究在非位似偏好假设下探讨了收入不平等对创新的影响,并证实收入分配会通过价格效应与市场规模效应作用于创新。在此基础上,有研究考察了中国收入不平等与企业产品创新之间的关系,认为收入不平等对创新的影响取决于价格效应与市场规模效应。另有研究基于中国制造业数据,检验了不同增长模式下收入水平与收入差距对微观自主创新和宏观经济增长的影响。这些研究均表明,收入不平等通过影响经济结构与市场需求作用于创新,为探究收入不平等与绿色创新之间的互动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
随着环境保护与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相关研究开始聚焦收入不平等对绿色产品的影响。有研究通过构建动态模型分析收入不平等与环境创新之间的关系,模型假设存在两类产品:满足基本需求的产品与满足环境需求的新产品。研究发现,在高收入国家,不平等对环境创新扩散具有负面影响;而在低收入国家,人均收入的作用更为关键。也有研究跨国面板数据进一步考察了不平等与民主制度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收入不平等对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取决于一国人均收入水平。在人均收入较低的国家,一定程度的不平等可能通过先驱消费者效应推动绿色技术创新;而在人均收入较高的国家,不平等则可能因低收入群体购买力下降而阻碍绿色技术扩散。还有研究通过解析模型与主体模型检验了收入不平等对环保产品采纳的影响,指出收入不平等对环保产品采纳的促进或抑制作用,取决于产品价格与社会环境关注度。当产品价格较高、环境关注度较低时,收入不平等扩大会提升高收入群体的采纳比例,但可能抑制中低收入群体的采纳。
综上,现有研究已揭示收入不平等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但仍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空间。一方面,收入不平等对环保技术创新的抑制效应在发达国家已得到验证,但在发展中国家尚未形成一致结论。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尚未充分考察一国内部发展差距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此外,国家间制度差异是否会调节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影响,仍有待厘清。作为一种新型创新范式,绿色技术创新周期长、成本与投入高,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活动的内在激励不足,因此良好的制度环境对绿色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良好的制度环境能够建立法治秩序,通过政治约束规范主体行为,减少由收入不平等引发的寻租与腐败行为。
为弥补上述研究缺口,本文采用 2006—2019 年中国 30 个省份的平衡面板数据,考察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此外,本文采用分位数回归方法,检验收入不平等在不同绿色创新水平下的异质性影响。进一步地,本文从市场化、环境规制与知识产权保护三个维度检验制度环境的调节效应。
第一,本文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稳健实证证据,丰富了收入不平等与绿色创新关系的相关文献。现有探讨收入不平等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研究尚未形成统一结论,且多以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而发展中国家在绿色转型过程中同样面临显著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其对绿色技术创新可能产生独特影响。因此,本文以中国为研究背景,考察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旨在为现有研究提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证据,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该领域的理论与实践认知。
第二,本文丰富了制度环境相关研究文献。创新能力与制度环境密切相关,这一关系在绿色技术创新领域尤为显著。绿色技术创新具有公共品属性,前期研发与推广往往需要巨额资本投入,且因市场失灵等问题需要外部规制机制加以引导和推动。有鉴于此,本文从环境规制强度、市场化程度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三个维度,系统考察制度环境在收入不平等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中的调节作用,旨在为缓解收入不平等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潜在负面影响提供新的理论视角与政策启示。
第三,本研究将固定效应模型与面板分位数回归模型相结合,考察收入不平等与绿色创新关系的动态演变,规避了静态分析的局限。这一方法能够更稳健、全面地揭示二者关系在绿色创新不同分位点上的变化,更精准地刻画收入不平等与绿色创新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为政策建议提供更可靠的实证依据。
表2第(1)至(6)列显示,Theil指数(衡量收入不平等)的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收入差距扩大显著抑制绿色创新,从而验证了假说H1。这一发现与Vona和Patriarca的结论一致:在富裕国家,收入分配不均会阻碍环境技术的扩散。从需求拉动型创新理论来看,只有当市场需求足够“有效”时,绿色创新才会被激活。随着收入差距拉大,财富加速向高收入群体集中,该群体虽对环保技术支付意愿更高、溢价承受能力更强,但其人口占比有限,导致绿色产品的市场总需求不足,难以覆盖绿色创新所需的高额前期投入与长回收周期,最终抑制绿色技术的持续研发与扩散。
在控制变量方面,人力资本对绿色创新(GI)的影响微弱且为正。金融支持(FIN)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充足的金融支持能够显著促进绿色创新。研发投入(R&D)同样对绿色创新具有正向激励作用。就经济规模而言,GDP对lnGreen的影响为负但不显著。外商直接投资(FDI)则在1%水平上呈不显著的负向关系,与预期相悖;其可能机制在于:外资主要流入中国污染密集型行业,叠加环境规制不足,反而加剧了国内环境负荷;同时,国内绿色技术创新尚处起步阶段,自身吸收能力薄弱,导致FDI难以通过技术溢出推动绿色技术进步。
为了检验不同程度的收入不平等对GI的影响,本研究采用如下所述的分位数方法,捕捉分布上尾与下尾的特征。在控制个体效应与时间效应的基础上,借鉴Koenker和Bassett提出的方法,选取10%、25%、50%、75%和90%五个具有代表性的分位点进行回归分析。
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不同变量对绿色创新的影响呈现出显著的非对称特征。具体而言,收入不平等仅在75%分位点上对绿色创新具有显著影响,而在其他分位点上,收入不平等的估计系数均不显著。 绿色技术创新的绩效特征及其驱动机制在不同创新水平(分位点)上存在显著异质性。在低分位区间,绿色技术创新主要受政府政策、环境规制及财政补贴驱动,这些政策工具旨在提升基础环境标准并激励初期绿色技术的采纳。由于政策具有普遍适用性,并在创新初期发挥“托底”作用,此时收入不平等对绿色技术创新的边际影响较为有限。 相反,在高分位区间(75%及以上),绿色技术创新的核心驱动力转向市场需求、消费者偏好以及企业间的竞争策略。这些因素对高端、差异化绿色技术的演进起到关键作用。此外,高阶创新往往涉及更为复杂、突破性的技术,其研发与商业化需要大量资本投入及跨学科协同。因此,在75%分位点处,绿色技术创新对成本与市场需求尤为敏感。此时,收入不平等可能通过抑制居民可支配收入、压缩高端绿色产品市场规模,进而对创新产生显著负向效应。 然而,当绿色技术创新跃升至更高水平(90%分位点)时,配套基础设施、产业链协同及技术生态系统已相对完善,系统呈现出较强的自适应性与韧性。在此阶段,即便收入不平等依然存在,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负面冲击亦被部分“内生化”——创新系统凭借自我强化机制(规模经济、技术外溢、锁定效应)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消需求侧的不利影响,致使收入不平等的边际效应不再显著。
图2显示了所有变量的分位数回归(0.1、0.25、0.5、0.75、0.9)和各自的95%置信区间。
首先,本研究将申请的绿色专利换成授权的绿色专利。两者都可以代表绿色创新。结果示于表4的第(1)列。泰尔系数显著为负,这与本研究的基本发现一致。
本回归研究所用数据的时间跨度为2006—2019年。在不同子样本下,估计结果存在差异。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列为当年重点推进的改革领域之一。据此,并借鉴Chen等的做法,进一步采用2011—2019年子样本重新估计,结果列于表第(2)列。该系数显著为负,表明研究结论在样本区间调整后依然稳健。
考虑到本研究的收入差距与绿色创新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互为因果关系——即绿色技术创新亦可能反过来缩小收入差距——模型容易因遗漏变量而产生内生性偏误。为进一步保证结论的稳健性,采用工具变量法加以处理。参照Fang和Yang的做法,选取核心解释变量的一期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并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重新估计,结果列于表4。第一阶段回归中,Theil对lnGreen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工具变量的选取合理;同时F值大于10,拒绝“弱工具变量”假设。第二阶段回归结果显示,在控制住内生性后,核心解释变量对收入差距的估计系数依然显著为负。由此可见,本研究的初始结论具有稳健性。
表5展示了制度环境在“收入不平等—绿色创新”关系中的调节作用。表中三列分别报告了估计结果。第(1)至(3)列依次考察了市场化指数(MI)、环境规制(ELE)与知识产权保护环境(IPPS)对该关系的调节效应。 第(1)列中,MI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表明市场化对绿色创新(GI)的直接促进作用尚不明显;而交互项MI×Theil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意味着市场化程度越高,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负面效应越弱,验证了假说H2。第(2)列显示,Theil×ELE的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环境规制能够正向调节不平等与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第(3)列中,Theil×IPPS的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大,越能缓解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抑制效应。综合来看,三项制度环境指标均对“不平等—绿色创新”链条产生正向调节:良好的制度环境可通过再分配机制削弱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负向冲击,从而激励绿色技术创新。这一结论与Erzurumlu等及Nam等的研究一致,强调了健全制度安排在缓解收入不平等、拓展绿色产品消费市场以及为绿色创新营造更广阔发展空间中的关键作用。
为了更深入地探讨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GI)的影响,参照Liu等以及Xu等的做法,将绿色专利申请划分为绿色产品创新(lnInvo)与绿色工艺创新(lnUmo)。具体测度方式为:将两类专利申请数量分别加1后取自然对数,得到lnInvo与lnUmo指标。
绿色产品创新侧重于开发新产品或改进现有产品以增强其环保性,而绿色工艺创新则着重于优化生产流程以降低环境影响。绿色产品创新通常需要大量研发投入和更长的开发周期,但能创造新的市场机遇并满足消费者对可持续产品的需求。相比之下,绿色工艺创新虽涉及较高初期成本,却能快速实现成本节约和环境效益。通过提升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它能降造过程中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绿色产品创新与绿色工艺创新的协同效应可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绩效。开发新型环保产品可能需要采用更可持续的生产工艺,以确保其全生命周期内的环境效益。反之,生产工艺的改进能通过更高效、低污染的制造方式推动绿色产品开发。这种创新互动使企业能够更全面地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从生产、使用到处置)的环境影响。估计回归结果见表6。第(1)列中Theil系数的绝对值大于第(2)列,表明收入不平等对lnInvo的负面影响强于对lnUmo。这并不意外,因为发明比实用新型需要更多创造力,因而需要更多资本。此外,lnInvo的审批程序也比lnUmo更为复杂。基于上述两点原因,收入不平等对lnInvo的负面影响强于对lnUmo。同时检验了制度环境对lnInvo和lnUmo的调节效应,结果见表7。第(1)、(3)、(5)列展示对lnInvo的影响,第(2)、(4)、(6)列展示对lnUmo的影响。第(1)列中Theil*MI系数为负但不显著;第(2)列系数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且为正。第(3)、(4)列中Theil*ELE系数均为正,但仅第(4)列结果显著。第(5)、(6)列中Theil*IPPS系数均为正,但仅第(6)列结果显著。这些结果表明,市场化、环境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对收入不平等影响lnUmo的调节作用,强于其对lnInvo的调节作用。该发现与基础回归结果一致。由于lnInvo比lnUmo更昂贵且耗时,这限制了研究变量的调节效应。
中国根据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分布及行政区域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从经济发展水平看,东部地区以经济发达著称,主要集中在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该地区较高的人均GDP和更完善的基础设施,为绿色创新提供了更具活力的市场环境。相较之下,中部地区经济结构呈现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并存的特征,两者均对经济贡献显著。然而该区域在从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可持续模式转型过程中面临挑战。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高度依赖资源型产业。该区域在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本获取方面存在显著障碍,可能阻碍绿色技术的推广应用。
从制度层面看,东部地区受益于更完善的框架体系,包括环境法规和市场准入政策的有效执行。先进的治理结构为实施促进绿色创新的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尽管中部地区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与东部地区相比仍存在差距。环境法规执行不够一致,市场准入政策不够完善,这可能削弱监管措施的效力。西部地区面临显著的制度挑战,包括治理能力薄弱和监管执行效率低下。这些问题可能使推动绿色创新和解决收入不平等问题更为困难。
参照李与林及方与杨的研究方法,本研究将样本数据划分为两类:东部地区城市(East)与中西部地区城市(C&W)。结果见表8。第(1)列展示东部地区结果,第(2)列展示中西部地区结果。MI*Theil交互项系数在东部地区不显著,在中西部地区显著且为正值。这表明市场化程度提升可在中西部地区缓解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负面影响,但在东部地区市场化影响微乎其微。总体而言,东部省份收入水平较高且市场化程度更深,因此市场化对该地区收入不平等与绿色创新关联的影响较小。而在中西部地区,市场化能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从而缓解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负面影响。
Theil*ELE系数在东部地区显著且为负值,而在中西部地区则显著且为正值。这表明更强的环境执法力度能够缓解收入不平等对中西部地区产业集聚的负面影响。政府严格执行环境法规往往迫使企业将工厂迁往环境监管较宽松的地区,或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创新。东部地区企业更倾向于将工厂迁往环境监管较宽松的区域,即所谓的“污染避风港效应”。而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主要依赖当地资源,政府环境监管的强化促使企业通过绿色创新降低成本。因此,环境监管在中部与西部地区对收入不平等与绿色创新关联具有显著正向调节作用,而在东部地区则呈现显著负向调节效应。
Theil*IPPS系数在东部地区不显著,而在中西部地区显著且为正值。这表明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在中西部地区削弱收入不平等对绿色创新的负面影响,但在东部地区影响微乎其微。东部地区拥有更大的市场规模和更成熟的产业结构,使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绿色创新资源与激励,而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相对较小。中西部地区聚集了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依赖知识产权保护获取竞争优势和创新激励。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能激励这些企业推进绿色创新。
本研究为深入探讨收入不平等与绿色创新的关系提供了新视角,同时也为未来研究指明了若干方向。首先,本研究采用各省绿色专利申请总量作为绿色技术创新的代理变量,但未进一步区分这些专利中的创新来源,未能识别绿色技术究竟源于国内实体的自主研发,还是来自在华运营的外国企业的贡献。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2014至2017年间,绿色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中国发明专利总申请量的6.2%。其中,国内绿色专利占国内专利总量的6.3%,而外国企业在华提交的绿色专利申请仅占其在华总专利申请量的4.9%。这种差异表明,国内外创新者不同的动机和条件可能影响绿色专利的结构。尽管本研究揭示了收入不平等对整体绿色创新的抑制作用,但由于缺乏省级层面的外国绿色专利细分数据,无法考察收入不平等是否以及如何影响在华外国企业的绿色创新行为。此外,本研究主要从数量角度衡量绿色创新。未来研究可引入专利被引频率、绿色技术市场交易额等指标,从绿色创新质量与经济价值维度拓展相关研究范畴。
其次,尽管本研究通过将核心解释变量滞后一个时期的数据作为工具变量,缓解了逆向因果关系引发的内生性担忧,但遗漏变量导致的估计偏差仍可能存在。工具变量必须严格满足外生性和排除约束。然而,滞后的收入不平等变量仍可能通过历史路径依赖等机制影响绿色创新,这意味着内生性问题尚未完全消除。未来研究可采用机器学习与大型语言模型,识别更多外生性工具变量,例如历史制度变量——如区域过往土地改革强度或佃农关系占比等。此方法有望为因果推断提供更可靠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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